广州公租房:四种情况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3-10-30 09:10 字号:T|T

摘要:根据《市区201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如果申请人参与申请,但最终因为某些原因放弃的,将在未来两年内不能再次参与申请公租房。

根据《市区201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如果申请人参与申请,但最终因为某些原因放弃的,将在未来两年内不能再次参与申请公租房

《方案》指出,具体被视同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的有四种情况:经确认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参加选房但放弃所选定的住房的;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住的。

据了解,市政府已发出第二批公租房租赁工作方案,具体摇珠时间为11月14日。参与这次的配租对象仅为今年4月22日公示的第一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共181户。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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