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遗产税80万起征不切实际 可定为500万元(4)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3-10-09 08:37 字号:T|T

摘要:遗产税应在什么时候征收?征收应注意哪些方面?有哪些国际经验可借鉴?针对遗产税及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

国际经验

切忌向中低收入群体征税

注意使遗产税不要成为中低收入者的负担,不要与普通百姓争利

京华时报:您认为其他国家在遗产税制度方面,有哪些教训是我们应该避免的?

刘剑文:遗产税曾被很多国家采用,也一直伴随着社会争议。近年来曾有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或地区停征过遗产税。其原因就包括因为起征点和税率设置不当,导致征收到了不少社会、家庭负担都较大的中产阶层头上,背离了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的初衷。

美国则是一个多数富人支持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小布什政府曾提议取消遗产税,却遭到广大富裕阶层的反对。理由一是美国富人担心取消遗产税会使其子女失去进取、创业的自主精神。理由二是部分富人也担心政府取消遗产税后会在其他领域加税,反而不利于其企业运营。目前美国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起征,税率为35%。

京华时报:中国的综合税率被一些人士认为相对较高,如果遗产税出台,会不会让外界进一步加深政府与民争利的印象?

刘剑文:注意使遗产税不要成为中低收入者的负担,不要与普通百姓争利。除了将遗产税界定为高收入者税,不向中低收入者征收外,应该进一步明确遗产税的属性,是属于中央税收,还是地方税收,不过,我倾向于地方税收。根据其属性再确定其税款投向的具体领域,尽量将其用于民生领域,使公民意识到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遗产税遗产税起征点遗产税80万起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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