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贷商转公系统最快下月上线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郑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3-08-28 16:09 字号:T|T

建行深圳市分行有关负责人透露,商转公业务有望下月初上线。

近日,记者从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金融部获悉,经过各方反复论证,原来的商业贷款有望直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银行业预计该系统有望于9月初上线,而包括深圳建行在内的多家深圳公积金签约银行也正在配合深圳公积金中心积极筹备商转公业务。

据一位在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参加了10余次公积金贷款会议的银行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仍在还月供的职工,只要符合条件,可以不需要拿到红本就可以直接申请将原来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进行公积金还贷款本息提取,并享受公积金的优惠利率。

公转贷后月供最高可省近千元

据建行深圳市分行住房金融部副经理李育波透露,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有望9月初上线,届时,在2010年12月20日之后买房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在这个时间之前购房者,虽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但目前仍在还月供的职工,可以申请还贷款本息提取,原来的商业贷款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并享受公积金的优惠利率。

该行住房金融部的总经理文慧鹏已在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参加了10余次公积金贷款会议,也是深圳制定公积金政策的顾问之一。他告诉记者,此前深圳出台的公积金政策征求意见稿,遭到市场一些质疑,其中最大的反对意见就是职工需要拿到红本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符合条件的职工要申请原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把在银行的剩余贷款全部还完,赎出红本后,再将红本送到国土部门的产权抵押登记中心进行抵押,才能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这个规定,市场的普遍反映是有一定的风险,而且增加了购房人的成本。

据这位业内资深人士透露,新办法将有望执行顺位抵押登记模式,允许职工直接申请将原来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无需还清剩余的贷款,也无需拿到红本,就可以进行公积金还贷款本息提取,并享受公积金的优惠利率。按新办法,银行是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公积金中心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购房职工可以不再需要支付担保费等,减少了成本开支。“目前国土部门的产权抵押登记中心还在论证,主要是论证如何运作,运作起来是否顺畅。”

使用公积金贷款能比商业贷款优惠多少?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在公开场合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住房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商业贷款。假定购房时申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30年,如果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将比商业贷款少支付至少23万元的利息。

李育波告诉记者,按照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最高9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原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还月供后,将执行公积金的贷款优惠利率。现在首套房贷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是9.2折,而转为公积金贷款后,由于其优惠利率比商业房贷利率大大降低,1—5年期以内的贷款利率是4%,6—30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是4.5%,几乎是现行商业房贷基准利率的6.85—6.87折,若按90万元贷款总额计,每月可省近千元的利息。

据悉,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招行及平安银行已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并获得开办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这也意味着今后市民可在上述7家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除了深圳籍职工,在深圳市缴存公积金的非深户籍职工只要能够提供在深圳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可按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以达到20%。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公积金房贷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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