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楼市二手房避税四怪招 法律人士逐条评点(3)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日期:2013-07-22 09:59 字号:T|T

怪招3

不过户先公证

■【做法】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达到满5年的避税条件,房产证先不过户到买方,但到公证处对房屋产权进行公证,待房屋满5年时再进行过户。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

公证只是由公证机关证明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但并不能证明房屋的产权已归买方所有,只要房屋没有过户,房屋产权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卖方的。

■上海中原法务咨询部总监姚志云:

这种方法也是合法的,与以租代售一样,是通过推迟交易时间来达到减少税费支出的目的。不过此种方法交易周期很长,若最后正式交易过户时税费政策出现新的变动,可能带来新的成本风险。故同样不建议这样操作,或者建议采取类似“以租待售”中提到的相关措施以降低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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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二手房避税苏州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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