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3-07-17 15:49 字号:T|T

新华社昨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房产税试点扩围再次引起关注。有消息称,目前多个城市已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待批,市场分析,“一线城市+准备较为充分的二三线城市”可能成为下一批试点城市组合。

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话题昨日因为一则消息再次引发广泛关注。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通知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实际上,早在国务院今年5月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就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并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建部等负责落实。

由此看来,继2年前上海、重庆展开房产税改革试点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确越来越近了。

但究竟哪些城市将纳入新一批试点?目前呼声较高的城市包括杭州、深圳、北京等。尽管深圳、北京等相关部门曾经出面否认称并未接到通知;曾经盛传今年5月1日起将成为第三个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杭州最后也落了空。但据中广网报道称,杭州、深圳、北京的确已经将自己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上报至中央。

而据此前流传的杭州上报的方案,杭州房产税试点将从家庭第二套住房起征,存量房免征。其中,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拟征税率为4%,豪宅拟征税率2%。该方案拟订的存量房免征原则以及两档税率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相似。

有分析认为,“一线城市+准备较为充分的二三线城市”可能成为下一批试点城市组合。其中,除京、深等一线城市外,此前不断传出房产税消息的湖南湘潭等地也有可能在此次扩围之列。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扩大房产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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