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李劲松45家大型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全文(9)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5-07 09:12 字号:T|T

摘要:北京律师李劲松近日在自己律师事务所网站公开了其调查的45家大型房企涉嫌拖欠640亿元土地增值税的调查结果,一时间将45家大型房企推向风口浪尖,让我们来看看他内容的全文。

7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720亿元。

2011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201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7%。

2011年土地增值税实现收入2062.51亿元,2011年土地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3%。

82012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100600亿元。

2012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5820.24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5.8%。

2012年土地增值税收入2719亿元,土地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7%。

八、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与上列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12年度的平均毛利率一致测算(即: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为41%测算):

 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

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

应交未交(即税务机关依法可以清算征收但还没有清算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即: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以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无息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总额)

至少高达1万5千2百亿元!

 1、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的计税土地增值额为77922亿元(=312313亿元*{100-[100-41-5、5]*1、3-5、5}%=312313亿元*[100-75、05]= 312313亿元*24、95%)。

 2、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的计税土地增值额与计税扣除项目总额之比为33%(=312313亿元*24、95%)/312313亿元*75、05%),大于20%但小于50%,适用税率为30%

 3、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依法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金额为23376亿元(=312313亿元*24、95%3*30%)。

 4、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应清算补交土地增值税的总金额为15290亿元(=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7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依法应清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金额23376亿元—2005年至2012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总额8086亿元)

 九、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 http://www.cssn.cn/news/140583.htm  披露的2009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润率55、72%一致”测算(即: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为55.72%测算):

 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

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以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

应交未交的(即税务机关依法可以清算征收但还没有清算征收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即: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无息长期实际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总额),

则已高达3万8千2百亿元!

 1、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的计税土地增值额为137686亿元(=312313亿元*{100-[100-55、72-5、5]*1、3-5、5}%=312313亿元*[100-55、914]%= 312313亿元*44、086%)。

 2、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的计税土地增值额与计税扣除项目总额之比为78、84%(=312313亿元*44、086%)/312313亿元*55、91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但未超过100%,适用税率为40%

 3、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依法应清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金额为46343亿元(=312313亿元*44、086%*40%--312313亿元*55、914%*5%=55074亿元-8731亿元)。

 4、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应清算补交土地增值税的总金额为38257亿元(=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7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商已销售商品房依法应清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金额46343亿元—2005年至2012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总额8086亿元)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李劲松拖欠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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