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房企欠巨额土增税”是误读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3-11-27 15:29 字号:T|T

摘要:由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关于土地增值税报道引发出的一场“央视报道失实or任志强强词夺理”网上大论战,加上众多网民的吐槽,终于让国家税务总局坐不住了,昨日晚7时左右,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上挂出了“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就土地增值税政策和征管情况答记者问”,就相关争议进行解释。

新闻追踪

由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关于土地增值税报道引发出的一场“央视报道失实or任志强强词夺理”网上大论战,加上众多网民的吐槽,终于让国家税务总局坐不住了,昨日晚7时左右,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上挂出了“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就土地增值税政策和征管情况答记者问”,就相关争议进行解释。

清算条件分两类

该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我国土地增值税政策和相关税收征管方式: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细则规定,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销售时预征、项目终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的制度。在项目竣工结算前由于涉及的成本确定等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实行预征。预征一般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预征率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区分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分两类:一是必须清算的情形,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是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情形,包括已竣工项目转让面积超过85%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注销登记的。在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得出房地产项目实际应缴的税款,与预征的税款比较后,多退少补。

从其介绍的情况看,基本上就是近两日任志强及众多房企一方所述观点。

征管确存难题

接着,该负责人还结合近年来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称:“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欠税的巨额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同时该负责人承认目前在土地增值税征管中面临着一些困难和压力,主要反映在: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复杂。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审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并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最后,该负责人表态: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土地增值税房企增税税务总局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