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遭舆论反弹 三部委紧急磋商保刚需(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日期:2013-03-11 07:20 字号:T|T

摘要: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性需求”在内的国五条执行细则(下称“17号文”)的落实方案。截至本报发稿时,有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综合划线

由于国办发17号文的落实采用了“中央政府提原则,地方政府具体实施”的方式,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地方政府都在紧张制定有关地方执行和落实的具体办法。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两会期间表示,地方实施办法会集中在3月末出台。

3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内部下发文件,要求在新的实施办法出台前,对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按买卖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发票的,按房产交易全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包括售房个税征收北京市新的实施办法,已在紧张制定中。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除继续执行“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通过综合住房面积、售房价格、持有时间等因素,以划线的方式,区别刚性需求和投资投机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有所区别”的售房个税征收口径。

多位北京大型开发企业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在和政府不同部门官员交流的过程中,也听到了“划线区别征收”的说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划线标准,但在正式政策确定前,不便透露。

北京市政府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地税局正抓紧与住建委等部门协调,调取住建委的房产交易信息数据,并与其数据库联网。不过,目前遇到的主要障碍是,该数据库的信息主要是2005年开始实施“房地产交易网上签约”之后形成的数据,即只能查询到2005年以后的房产交易价格。

与此同时,北京市税收征管部门已经和多家北京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房地产定价、销售等方面工作流程,同时也非正式地征求一系列与房地产税收有关政策的意见,其中亦包括售房所得征收20%个税。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国五条国五条细则卖房税国五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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