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应更严厉(2)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3-02-27 07:33 字号:T|T

摘要:目前试点地区征收的房产税政策过于疲软,既未能有效抑制房价,不可能填补土地财政的巨额收入。

我国试点地区的房产税走了偏路。

房产税变成抑制房价过快上升的武器,而非基础税收与激励制度。地方政府试图努力压制社会对于房产税的反弹,因此征税范围非常狭窄,税率较低。以重庆房产税为例,征收范围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税率很低,住宅价格在均价3倍以下税率为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目前试点地区房产税的特点是既往不咎,既往的投资者不咎,以微小的税率抑制新进入的投资者。这也就意味着,房产税无法平抑积存的资产差异,无法对地方财政作出多大贡献,无法形成正确的激励机制。

目前的房产税如同一只蝙蝠,由于房产税对地方财政贡献度低,土地收入重要性不可撼动,附着在房地产市场层层叠叠的税费也无法得到清理,最终房产税价值也就受到了严重质疑。即使存在种种弊端,房产税仍然抑制房地产过度投机。

房产税是地方税,反映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对于缺少土地、人口众多的大城市而言,扩大征税范围、提高房产税率,能够解决移民进入之后的基础设施不足难题,而对于拥有大量土地的中小城市而言,以低税率吸引移民,不失为明智的选择。总而言之,作为基础税种,房产税需要正本清源,制订征税范围与目标以实现房产税的功能。最怕的是,在压力下听命而行,房产税成为税收体系中九牛一毛那根无足轻重的毛。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房产税房产税试点扩大房产税试点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