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0万居民“病有所医” 城中村居民受益(3)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1-16 06:44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共有约90万人办理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手续,其中约64万人为居民,其余为在校大学生。

 门诊看病每年最多可报800元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加居民医保,不仅住院报销,在门诊看头疼脑热的小病以及一些常见的慢性病也能享受报销待遇。“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降低到了100元,而所有人的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年每人500元提高到了每年每人800元。”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同时,今年的门诊定点除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新增了部分二级以上医院。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按病种类别分别管理。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以下办法支付: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为100元,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为200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累计支付限额为每年每人800元;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为200元,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50%,起付标准、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限额累加,病种数量、认定、年累计支付限额和就医管理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社部门制定。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每年的12月26日到次年的12月25日。大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缴费年度的9月1日到毕业年份的8月31日;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该负责人提醒,参保居民就医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以免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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