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修订 公积金或进入资本市场(3)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11-29 14:51 字号:T|T

摘要: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徐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时表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中,中国证监会参与了部分研讨,并对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提供了工作参考意见。

徐浩表示,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发展,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类长期资金进入市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长期资金进入市场,也是国际惯例。具体到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应当由相关管理部门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全面考虑、统筹决定和安排。

从目前看,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最大障碍就是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个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如果这一点被突破,住房公积金入市则会势如破竹。

住房公积金信息还需进一步透明

其实,在一个月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有关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文章发表之后,相关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曾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的陈淮就曾在微博上连发三条微博提出:

“公积金需要通过投资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吗?公积金是存多少取多少,不会因为房价上涨而给缴存人多取一分的!这和养老金标准需依社会生活成本提高而不断提高完全不同!而且公积金贷款是要收取利息的。”

在陈淮看来,缴存1万元的住房公积金,退休时就退还1万元,不会因房价“通胀”而多退1分。公积金不需以增值为管理目标,其功能是百姓互助,是尽量多地贷给有合理需求的缴存人。

不仅如此,陈淮对于住房公积金入市保值增值的说法也表示否认。他列举的数据显示,2007年10月16日,沪指达到6124点的历史最高点,但2010年沪指收于2800点,2011年收于2200点。

如果住房公积金入市亏损,该由谁来承担损失?如果出现盈利,又该归谁所有?这样的问题让人困惑。

在新加坡,有一个中央公积金制度,投资者可以有两种选择。如果只是把钱存入这个机构,则会分得到无风险的存款利率。投资者还可以选择自主投资,用于购买股票、债券等,但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自主承担风险。

但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则没有选择权,这笔钱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作。从目前来看,并没有相关的政策约定,当住房公积金出现亏损或盈利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在一些学者看来,这笔钱进入资本市场,不确定性太多。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告诉记者,除了上海之外,全国其他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多年来一直都未曾公开过。这笔钱是如何使用的,养活了多少人,使用是否合理,这些信息基本没有公开过。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缴存公积金的个人的,但这笔钱缴存之后就成了自己无法掌控的资金。”汪利娜说,不解决好为谁服务的问题,不解决权利义务分配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很难做好。更别说进入证券市场出现盈亏之后该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本身的定位就不伦不类,既不是金融机构又不是服务大众的机构,往往还必须看地方政府的脸色。”汪利娜说,这么多年下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现多少呆坏账,甚至腐败事件,公众都不知道。在这种状况下,怎么能随便就进入证券市场?

除此之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尚未进行修订的情况下,这笔专款专用的资金已经开始出现使用范围上的变化。

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28个城市开展试点,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

今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的通知》,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扩大至100个。

住房公积金能否扩大使用范围

在汪利娜看来,之所以会有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感兴趣,就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住房公积金沉淀下来了2.1万亿元资金。而之所以会出现这2.1万亿元的沉淀资金,是源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

1991年5月,上海市在学习借鉴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之后,率先在国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当时,这笔钱只能用于单位集资建房。

不过,一些单位集资建房很快就演变成了投资,很多问题开始出现。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证监会官员称公积金入市不等于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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