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修订 公积金或进入资本市场(2)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11-29 14:51 字号:T|T

摘要: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徐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时表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中,中国证监会参与了部分研讨,并对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提供了工作参考意见。

徐浩告诉记者,中国证监会一直以来都强调发展机构投资者,早些年就曾提出过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近年来,更是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市场化的措施。只有在机构投资者占比合理的情况下,价值投资理念才能占主流地位,资本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市场才会越来越成熟,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持股占比达73.5%,但其中大多是机构法人持股,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QFII和养老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仅占13.6%。而美国机构投资者超过50%,澳大利亚达40%,英国也超过了30%。

也就是说,我国证券市场26.5%投资者是个人投资者,但这些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量却占到整体市场交易量的85%。这些数据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需要继续大力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不断引入长期资金。

中国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最近10年,我国证券市场长期投资的平均年化收益是不错的。2001~2011年,投资我国股票市场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7.8%。公司债的年化收益率为6.7%。2001~2011年,全国社保基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8.4%。2003年7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16%。

“从长期看,全球范围的资本市场总体跟经济的发展是相匹配的。”徐浩说,经过长期基础性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经过近年来一系列的市场化改革措施,我国资本市场越来越向成熟和规范的方向发展。这些年推进的股权分置改革、发行制度改革、退市制度的实施等改革措施已经推动整体市场更加合理化,我国的股票市场越来越具有投资价值。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审慎投资、组合投资、长期价值投资,充分考虑资金安全、合理管理风险,应当有利于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需要指出的是,住房公积金入市并不意味着就是买股票,证券市场有很多固定收益类的产品可以选择,比如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等,都是低风险、收益相对可靠的产品。这些年来,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整体平均收益率大多超过同期存款利率和通胀水平。

“住房公积金进入证券市场,可以把固定收益类的产品配置得高一些,把权益类的产品配置得低一些。这样在保障资产安全性的同时,还可以保证一定的收益。”徐浩说,让长期资金入市并不是为了救股市。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不这么做不利于资金的保值增值,长期看,实际上也是资金安全性的问题。

自从郭树清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之后,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研究开始正式列入日程。

按照郭树清此前发表的文章,中国证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据介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导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准备过程中,证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了较好的工作沟通,参与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证监会官员称公积金入市不等于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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