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家具“变身” 二手房交易要多留点心眼(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城市商报 发布日期:2012-11-02 11:37 字号:T|T

摘要:二手房买卖,看着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挺简单的事。可亲历一番才会明白烦心的事真还不少,要是马虎对待有时还可能遭遇各类交易陷阱,被人坑了追悔莫及的案例并不鲜见。如何规避二手房买卖风险,有必要成为买家、卖家交易前的一堂必修课。

提醒:专家表示,像这样的情况,其实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常见的纠纷还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因此买家在购房时不要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买到的房子面积大就是赚到了,要尽量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而卖家在挂牌之前,不妨也通过中介多了解一些关于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房产转让网签合同为准 切莫自以为是想当然了

案例:家住上海市的王老先生来到木渎镇选购房屋。经过当地乐乐乐房产中介公司介绍,他看中苏州本地人丁先生挂牌的一套房子,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80万元,其中1万元为定金,签完协议后立即支付,首付款为29万元,在过户时付清,余款50万元作为资金托管,款付清就交房,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1万元。

此后,双方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一同前往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依照规定签订了网签合同。不久,王老先生夫妻又打算增加其子为房屋共有人,但因手续不全,暂时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双方就撤销了网签协议。又过了半个月,丁先生来到中介公司询问王老先生的意向。而中介公司告诉丁先生“王老先生明确放弃购买该套房屋”这一信息。于是丁先生便将该套房屋在中介公司重新挂牌出售,并很快将房屋卖了出去。

没想到,随后,王老先生以丁先生擅自将房屋转让他人、损害其利益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苏州房产管理行政部门的规定,为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二手房买卖的,房屋买卖双方应在房管部门处签订房屋网签合同,并以房屋网签合同为备案依据,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也就是说,二手房买卖,房管部门是以网签合同为准。本案中,诉讼当事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了2份房屋买卖合同,一是在中介公司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二是在房管部门处签订的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从法律层面上讲,前一份合同是阴合同,后一份合同是阳合同。因此,在处理此纠纷中,理应以阳合同为准。现在由于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网签合同,所以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协商解除。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定金1万元。

提醒:专家提醒,对于买家来说,在买房过程中,最能保障自己权益的、实现最终购买意图的还是网签合同,因此在签订网签合同前要慎重,撤销也要慎重。而卖家在买卖交易的时候,也应多和买家接触,了解其真实意图,避免日后纠纷。(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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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注意些啥

二手房买卖相对一手房买卖来说,牵扯更多的方面,也更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因此也有些市民对于购买二手房有点畏难,对此,信义房屋的专家表示,购买二手房时要慎重决定,全面了解,才能防范风险,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专家表示,二手房交易纠纷相对发生比较频繁,目前,较多集中在几个问题:1、二手房可能出租给别人,涉及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2、二手房权利主体可能有多个共有人,涉及有无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及其他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3、二手房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涉及抵押权人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利益问题;4、房产本身往往使用多年,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拖欠物业费等。

专家提醒,从保障自身利益角度,购买二手房可参照如下流程,有效地避免纠纷:挑选优质的有口碑的中介公司→审查房屋权属→了解房屋使用情况→实地查看房屋质量→当面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和出卖人结清大部分费用→交接房屋→房屋过户→完成水电等过户→出卖人迁移户口→付清全部房款。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精装家具变身二手房交易要多留点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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