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收了13万后玩“失踪”

五种常见涉房诈骗警方提醒您千万要注意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2-11-01 07:42 字号:T|T

摘要:目前,以租房、购房为由的诈骗案时有发生,警方提醒市民,小心以下5种涉房诈骗。

井陉县吴生对老乡王某称,自己的一套房子要卖,王某决定买了这套房,吴生在收取王某13万元的预付款后,却又将房子卖给了别人。日前,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这起涉案13万元的诈骗案,并将吴生抓获。

9月20日,井陉县某村村民王某到该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去年10月份,他与吴生签订了以15万元购买吴生房子的《房屋转让协议》,吴生承诺去年11月即可交房。可是,在王某支付了13万元预付房款后,吴生一直以种种借口拖延交房时间,且避而不见。今年5月份,王某得知吴生已将房子转卖给了别人,自己也联系不上吴生了。

接警后,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在多次与吴生家人和朋友沟通,鼓励吴生投案自首无果后,警方将吴生上网追逃。10月19日上午,民警得到线索:吴生正在石家庄。当天,民警将吴生抓获。经审讯,吴生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以租房、购房为由的诈骗案时有发生,警方提醒市民,小心以下5种涉房诈骗。

伪造房屋产权证诈骗

不法分子先以短期合同及部分小额租金租一套住房,然后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冒充房东将房屋用长期合同方式转租给新房客,从中牟利。此外,不法分子还会用一些其他方式将房屋的房产证从户主处借到手,然后再伪造房产证,将本属他人的房屋出卖或抵押,换取金钱。

一房租多人

不法分子先通过网络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将一套房屋同时租给多人,以骗取房租。警方称,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非法的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承租的房源租赁给多人,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

非法中介骗取信息费

非法中介公司虚构伪造房源信息,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却难与房主见面,信息费也无法要回。

虚构购房信息骗取订金

不法分子声称自己有紧俏的房源,然后骗购房者交纳订金;或假冒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以虚假预售房屋合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或者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以骗取购房者的订金。

一房多卖

骗子以现有二手房为诱饵,伪造多份相关证明,将一套房同时卖给多人。

预防涉房诈骗,首先要提高警惕。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认真核实房东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本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出租房屋的房东应定期查看房屋和房客的情况;买卖房屋时,当事人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者应邀请专业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出售房子信息的真实性,不要轻信口头协议、更不要随意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订金。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二手房交易二手房陷阱二手房诈骗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