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建厅官员辟谣楼市限利令 称是误读(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日期:2012-10-27 17:09 字号:T|T

摘要:陕西住建厅官员表示:“限利令”政策着眼点在于落实中央“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政策,是单就房价利润空间、引导自主、改善型消费等很小的范围出台的政策,对于地方财政乃至宏观经济的影响,“我们根本没考虑到”。

引导

“也是看了报纸才知道的。”陕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陕西省房地产学会会长王圣学说,政策出台前,并没有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住建厅也没有找我们座谈、征询意见,对这个政策的背景,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王圣学说,目前陕西的房价很稳,稳中有降,在这个时机出台这样的政策,“目的性、时机,都非常奇怪”。一位当地大型国有开发商高管则说,“很突兀,突然就出来了,现在还不太明白到底是什么政策意图”。

这位高管说,房管部门在预售环节,用发放预售证来“要挟”进行成本申报、价格管制,但大家都知道,房屋预售时,实际上成本只发生了很小一部分,根本没有办法进行决算。

许多质疑者也认为,这项政策将促使开发商可以在成本上报时增加名义成本,很难彻底执行,行政干预的调控只会导致市场的不真实性越来越大,同时,一些主管部门的寻租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王圣学说,“强制执行将导致弄虚作假,就算是同一区域,有的项目拿地早地价便宜,有的项目拿地晚地价贵,这些也构成成本差异,而且,不同开发商的成本管理、产品定位都有所不同。政府对其进行干预,不符合市场规则,也于法无据”。

不过陕西省住建厅官员认为,一些质疑来自于对政策的误读。

他说,“我们只要求开发商备案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应该在确定的价格区间之内。并不要求开发商备案开发成本,对于具体单个项目,也不要求这个项目的利润率在10%”。“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区间。”他说,“比如说,我们确定一个区域的开发成本区间大概是3000-5000元,那么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区间大体上应该是3300-5500元。开发商只需要在这个区间内进行销售价格备案,我们不强制要求它备案它的开发成本,也不要求控制它的利润率”。

据称,陕西省住建部门将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根据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出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刚开始肯定是试点,会选定某个区域,在此区域选定不同品质的典型性项目,将所有成本考虑进去,核算出一个合理成本,在此基础上再加上10%的利润,最后公布一个大致价格区间。”他说,而由于土地、建筑、资金等成本都会发生变动,“成本核算可能半年发生一次变动,以反映市场的真实价格”。

他说,政策将反映一个正常的开发过程,给开发商正常的利润,“你如果利用市场的心态,利用老百姓非常紧迫的心态,报一个非常离谱的价格,那么我们不允许”。

他反复强调说,这不是政府定价,不是核价,也不是政府指导价,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从1998年开始有一个非常大的转变,目前还不是一个非常理性的市场,“所以我们要引导,慢慢引导”。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陕西限利令限利令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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