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案:本周日将在陕西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3-09-27 05:56 字号:T|T

摘要:昨天中午,记者从山西神木房姐龚爱爱辩护律师处获悉,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9月29日在陕西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

昨天中午,记者从山西神木房姐龚爱爱辩护律师处获悉,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9月29日在陕西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昨天下午,榆林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证实此事,另5名涉案民警的案件也将于同日开庭宣判。

昨天中午,京华时报记者从龚爱爱的辩护人廉高波处获悉,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9月29日上午10时在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此前,与房姐“户多多”一案关联的被告人张和平(神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的辩护律师张振平也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他已收到靖边县人民法院的传票,称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张和平玩忽职守一案,定于2013年9月29日上午10时40分,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审判大庭公开宣判,通知他作为此案辩护人准时出庭。

昨天下午,京华时报记者从榆林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处证实上述消息,与房姐“户多多”案相关的张和平、张志华、王红霞、贺亚玲被控玩忽职守案,张新堂被控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案,也将于同日公开宣判。

9月24日,靖边县法院开庭审理房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5名涉案民警当天下午受审,6名辩护人均对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神木房姐法院宣判陕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