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24-05-13 08:34 字号:T|T

摘要:5月7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就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5月7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就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坚决杜绝提前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各地要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在参与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市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确定。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由所在地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同类学校相同。

(据河北省教育厅官网)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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