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调整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0-07-09 08:14 字号:T|T

摘要: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由各地根据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适时调整。石家庄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由各地根据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适时调整。石家庄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

根据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0元,经市政府批准,将市区2020年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调整如下: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371元调整至2570元(含)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964元调整至3213元(含)以下。

7月6日起,各区将按照调整后的收入标准开展保障家庭申请受理及资格复核等工作。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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