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率先实行“购房即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0-05-08 07:59 字号:T|T

摘要: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实行“购房即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此举可防止出现一房多售、开发企业违规抵押等情况,还可为购房者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提供方便。

5月7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购房即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情况。  河北日报记者邢云摄

河北新闻网5月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邢云)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实行“购房即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此举可防止出现一房多售、开发企业违规抵押等情况,还可为购房者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提供方便。

据了解,“购房即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即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登记服务窗口前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合作授权机制,在开发企业售楼部设立不动产登记信息采集点,委托开发企业在群众购房签约时,同步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好地为企业、群众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目前,该中心已与河北皓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永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家乐园集团旗下宏坤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相关授权协议,相关工作已经展开。下一步,将在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推广。

“从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房屋竣工验收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取得产权,至少需要两到三年,在此期间难免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有可能会影响到购房人将来办理产权登记。”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限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债务人处分期权利,预防期房状态被查封或被抵押的风险,确保将来物权的实现,促进全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接下来,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在开发项目竣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通过联网联办的方式,在信息采集点受理购房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方便企业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大宗业务和按揭商品房抵押登记大宗业务,提高登记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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