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发布2019年1号文: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9-01-11 15:41 字号:T|T

摘要:置家网消息,1月10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围:东至解放街小学西围墙,南至解放街小学西门(府文庙戟门台基南沿向南64米),西至府文庙西侧学西胡同,北至府文庙南侧边界。

置家网消息,1月10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围:东至解放街小学西围墙,南至解放街小学西门(府文庙戟门台基南沿向南64米),西至府文庙西侧学西胡同,北至府文庙南侧边界。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

正政〔2019〕1号

正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等7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正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

一、项目征收范围:东至解放街小学西围墙,南至解放街小学西门(府文庙戟门台基南沿向南64米),西至府文庙西侧学西胡同,北至府文庙南侧边界。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正定县正定镇人民政府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政府官方网站(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府文庙周边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四、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六、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正定县房屋征收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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