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8-12-25 09:10 字号:T|T

摘要:置家网消息,12月2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房屋征收范围为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出具的征收用地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和平路-赵佗路。现按照征收工作程序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置家网消息,12月2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房屋征收范围为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出具的征收用地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和平路-赵佗路。现按照征收工作程序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将解放大街(和平路-赵佗路)项目列入2018年度市区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石政函[2018]71号),现就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解放大街(长安区段)项目出具的征收用地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和平路-赵佗路(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分割转让和分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非住宅房屋租赁;

5、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现按照征收工作程序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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