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建局通报市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11-12 14:44 字号:T|T

摘要:对154个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售楼部全部进行了查封;对38家存在违规开发和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25个存在购房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公开曝光;对114个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在燕赵晚报做了公示。2018年11月12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上轮巡察共向我局反馈三个方面17个问题,在巡察“回头看”之前已整改12个,另5个未整改到位。对某开发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协调调度,研究解决方案。在整改期间,给公司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4月4日至6月4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18年8月8日反馈了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并认真抓好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坚决果断,行动上毫不犹豫。一是成立整改小组,形成坚强组织保障。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于8月8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生彦同志任组长,局领导郭彦军、王文章、岳四群、李智强、曹新杰、王丽新、王玉志、韩文海、傅永红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首位首抓、大事大抓的强劲态势;二是严密制定方案,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未到位问题、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拉单列表,细化为21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了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了任务分解到末端,责任落实到末端,压力传导到末端。三是加大督导力度,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于8月8日、8月16日、9月25日召开了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书记刘生彦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肩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督导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了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坚持视线下移、身子下沉,扛起责任抓督导,盯着进度抓落实,主动协调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在质量上达标、效果上见效。四是搞好检查评估,强化整改追责问责。按照巡察整改“六有”、“三个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开展了“六查六看”活动,抓好了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建设、财经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组织进行了群众评议,对整改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对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整改

上轮巡察共向我局反馈三个方面17个问题,在巡察“回头看”之前已整改12个,另5个未整改到位。在巡察“回头看”后,我局加大对5个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液化气储罐厂重大危险源消除不及时”问题虽已协调各部门力量重点督办,但仍未取得实质进展。  此问题已按隶属关系移交市城管委整改。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农村危房改造监管不力’整改不彻底”问题。如,在2018年4月底住建局开展的集中核查中仍发现了档案资料有明显涂改痕迹和缺少身份证明、拨款凭证、村民评议、经办人签字盖章等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了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度。除修改完善了以前的六项制度外,我局重新制定了村镇建设处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制度,从年度计划制定至竣工验收进行细化,主要包括核定改造计划、研究制定政策、加强政策培训、定期工作调度、深入督导检查以及加强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监管等六个方面内容,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管理。针对集中核查期间发现的农村危房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从农户申请、部门审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应具备的要件资料,并于8月27日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内容。9月30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每个县抽查2017-2018年度和2018-2019年度档案不少于50份,实行县与县交叉检查,逐项进行核实,对缺少要件的列出明细,提出整改时限。三是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追踪管理。为避免出现虚报冒领、弄虚做假问题发生,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全,根据近期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某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我局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农户改造住房竣工验收后,及时将验收名单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及时对竣工验收农户进行回访,查看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是否与施工队伍进行工程结算。四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导检查工作。9月份,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厕所改造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由三名局领导带队分三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县(市、区)在建和竣工危房改造工程情况。从目前检查情况看,个别县存在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到位,以及扶贫部门数据调整导致下达任务数据调整的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县(市、区)逐户印发政策明白卡,涉及年度任务调整的,要求县(市、区)上报请示件并注明调整原因,梳理汇总后统一向省住建厅请示调整我市年度任务数。

为避免发生上述类似问题,局党组一是加大对城建各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拔付流程,坚持每季度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按时拔付、使用安全。二是依据《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研究出台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三是强化对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家庭的审核。定期对住房信息比对,对其住房情况进行核查,每年对其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进行年度复核,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资格停止其补贴发放;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出台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对局属某开发总公司的审计。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局部分下属单位领导和中层干部长期空缺”问题未真正解决。局党组虽已研究制定了对市房产交易中心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干部配备方案,但尚未配备到位;2016年4月,宿永朝被免去市第二建筑设计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后,至今仍担任该院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全省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原则上不再启动研究日常干部调整任免事宜;各级机构、部门和单位的干部,原则上只出不进,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暂不进行轮岗交流”。目前,两个中心已完成了意向人员档案初审工作,待机构改革结束后,我们将按程序及时推进两个中心的干部调整和配备工作。第二设计院的法人更换,待市委组织部任命该院主要领导后,我们将及时更换。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到位’整改进度慢”问题。

一是“政企不分,职责混乱”问题。某安监站下属单位仍存在任用聘用人员主持工作、签字把关报销费用,且绝大多数工作人员为聘用人员,存在较大监管漏洞。对此问题,一是把某安监站该下属单位划归市某开发总公司管理,纠正了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加强对该下属单位管理。设立了党支部,由某开发公司项目一部经理商永辉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并主管财务工作,正式职工靳亚辉同志担任该单位法人,主持中心工作。同时,重新制定财务制度,加强了财务监管,堵塞了漏洞。

二是某安监站下属单位超范围经营问题。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仍为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咨询和房屋租赁,且在无其他培训资质的情况下,继续超范围违规违法经营培训业务。此问题“回头看”期间已经解决。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某开发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上次巡察发现某开发总公司存在的十个问题,除南小街菜市场问题已解决外,其余九个均未整改到位”问题。

对某开发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协调调度,研究解决方案。在整改期间,给公司配备了总经理,配齐配强了公司班子成员;督促公司成立了解决遗留问题专班,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强化了整改责任;由局财务审计处牵头,对公司财务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出的问题,督促抓好了整改,促进了遗留问题的解决。

具体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出借1464万元问题。石家庄市中院已于2018年3月29日作出了民事判决,认定实际用款人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1464万元保证金的退还义务,并支付违约金124万元,同日追回欠款20万元。依据判决情况,2018年4月18日该开发总公司上诉至省高院继续主张公司权利,河北省高院2018年8月14日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决,该公司将申请强制抵押物和采取其它方式争取权益。

二是出借5000万元资金问题。在前期回笼资金3320万元的基础上,该开发总公司积极与对方进行交涉,8月16日又收回资金150万元。因项目单位资金困难,回笼余款比较困难,目前仍在协商之中。根据市会议纪要,桥西区政府提出“先期推进天伦锦城三期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回笼资金”的意见,得到了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的同意。该开发总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欠款清缴力度,加快回笼资金,又于2018年9月6日上诉至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已受理。

三是西三庄债务清理问题。该问题是该开发总公司多年来拖欠西三庄村的征地款项,由于公司资金困难一直未还清欠款,西三庄村对公司状况给予了理解,今年2月份公司偿还了15万元,待资金好转后陆续偿还。

四是天苑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和规划外配套设施权属问题。天苑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已经解决;配套设施权属问题,该开发总公司制定了《天苑小区非住宅建筑设施处置方案》,并与所在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在具体的资产划分和价值确定上已经有了初步意见,目前正在制定具体方案,积极推进中。

五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由于资金紧张,该开发总公司始终遵循保稳定的原则,按照优先保职工工资、保险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欠款追缴的力度,待资金到位后,优先解决职工公积金的欠缴问题。

六是建设宾馆拆迁过渡费追缴问题。截至目前,开发商回迁房仍未建成,2017年6月收回过渡费100万元、2017年11月收回30万元、2018年2月收回70万元,2018年5月收回过渡费30万元。根据6月份市会议纪要精神,桥西区政府将采取房产抵押方式,保证项目单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并会同项目单位建立共管账户,监管回笼资金的使用。该开发总公司已将有关情况向桥西区政府、辖区办事处作汇报,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利用上述有利条件,紧盯项目方和桥西区政府积极追缴过渡费。

七是新华路民建胡同10号院拆迁补偿问题。此问题经市征收办多次协调,7月份已与对方签订了补偿协议,8月份补偿款141万元已支付公司。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八是金华停车服务中心463.04万元欠款追缴问题。拟由河北盛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重组债权的形式接收该停车中心,由于收购公司的原因,该方案未能成行。目前仍在洽谈中,待新方案成熟后,按相关法律程序积极推进。

九是自强路供热站土地问题。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该区域目前已列入市搬迁改造区域进行搬迁改造。该开发总公司已向桥西区征收办递交了有关材料,与桥西征收办及某集团进行了第一轮接洽,并指派专人对项目情况进行了现场值守,最大限度争取公司利益。目前项目拆迁已启动,正在积极洽谈。

(二)对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如,巡察组4月10日暗访发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未按要求摆放征求意见箱(摆放在摄像头下),在“回头看”期间已整改。局党组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利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时机,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把“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主要内容,进一步找问题、查原因、讲危害、定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同时结合局巡察“回头看”整改检查评估阶段工作,进一步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局党组未按《石家庄市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未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对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未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与知识分子“一对一”交朋友工作制度、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检查考核等制度;按照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自下而上开展了自查,并抓好自查问题整改;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与知识分子“一对一”交朋友工作制度。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下属单位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支部建立程序不规范。对于“在党小组会选举支部书记”问题,维修资金中心已按照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程序要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了党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

对于“组织关系未转入和借调人员参加选举”问题,维修中心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除两名人员回原单位外,8名人员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强化了对党员日常管理。

局党组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5、6月份,分两期就如何做好党务工作,对局系统180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对全局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排查,9月底前完成了87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分两次对全系统组织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了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10月24日,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培训班会议精神,对我局组织员进行了全方位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今后我们将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是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

对于“自行设立机构并任命人员”问题,维修资金中心先后于2018年5月25日、9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明确取消了四人的任命事项。

对于“干部选配不符合规定”问题。2018年9月10日召开了支部会研究决定,根据工作需要,由两名正式工作人员分别负责资金管理科和物业管理站工作,借调人员不再负责以上两科室工作。

对于“暗箱操作录用聘用人员”问题,我们立即纠正。依据2018年7月19日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未按程序招聘13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重新进行了招录,录用了9名,辞退了4名。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出台了《科级以下干部任用管理规定(试行)》;对全局聘用人员招录流程再次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查,全局只有房产交易中心在2017年招聘了146名工作人员,程序符合上级规定。

三是权力运行缺乏监督。

对于“未制定石家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问题。目前物业处已起草完成了《石家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征求了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尔后下发执行。

对于“存在划转到施工单位的专项资金滞留,施工单位比较集中、施工内容与施工合同不符、部分招标涉嫌暗箱操作”问题。经查,关于专项资金滞留问题:涉及12家申请单位,滞留资金157.34万元。施工完毕的,全部提供了工程验收报告和发票及转账凭证原件、复印件存档;未施工完毕的,将滞留资金全部收回至中心维修资金账户。今后要求申请单位凡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期组织施工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申请,暂缓划拨资金,以免再造成新的资金滞留问题。关于施工单位比较集中问题:对选择哪家施工单位施工,属于申请主体和业主的权力范围,在政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中心并没有权力进行干涉。目前,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针对此问题,已在起草并准备下一步实施的《石家庄市住宅维修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为保证工程质量和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申请人应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价、监理、验收等工作,并签订审价、监理等合同,所需费用计入成本”,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关于施工内容与施工合同不符问题:存在此问题的申请使用单位有2家。一家属于合同条款引用错误,已提供施工前后照片对比并由项目所在地居委会出具了书面证明;另一家,按合同约定内容落实到位。对以上问题,维修资金管理中将采取定期约谈存在问题的申请主体,加强对其业务培训,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改正,要求申请主体作出书面说明和保证,提供相关整改资料等。在此基础上,将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关于部分项目招标涉嫌暗箱操作:根据两部委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市的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未实行招投标制度;物业招投标工作,正按照招投标有关程序要求有序进行。为加强对物业招投标过程监督,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加强对物业招投标过程监督有关规定》。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解决房地产项目突出问题措施手段不过硬”问题。对于“对违法建设、违规销售、延期交房、房产证办理不及时、施工企业违规施工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社会反映仍然很多”。对此问题,我局在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整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对全市在建的761个项目进行了两轮全覆盖性排查。其中,对154个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售楼部全部进行了查封;对38家存在违规开发和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700.8万元;对25个存在购房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公开曝光;对114个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在燕赵晚报做了公示。对全市1581个中介门店全部进行了排查,共关闭未备案中介机构201家,处罚金额20.8万元;对30家存在不规范经营的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二是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格,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城中村改造用地的实施意见》,努力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三是落实责任,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建立由国土、规划、城管、公安、综合执法、工商、行政审批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监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房地产监管工作,通报督查情况,形成监管的强大合力;建立督导常态化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房地产违规销售的监管力度;成立网络舆情监控专班,及时打击网络违规销售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四是积极配合,解决处置好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与相关部门一起,积极配合市解遗办攻坚克难,化解矛盾,做好解遗工作,年底前完成对58个遗留项目的处理。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局领导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如,班子成员和其他局领导对分管工作存在问题了解的不深不透。对此,局党组认真研究,把提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作为加强班子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注重责任教育,把责任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一项主要内容;二是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及时组织局领导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开展了一次集中调研活动,每位局领导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不足,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文章。以后将形成制度,每年组织进行两次。三是通过每周局务会,以会代训、以会明责。

三、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情况

市委巡察组移交给我局19件信访件,全部办结。

市委巡察组移交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0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0件、立案0件、谈话函询0件、暂存0件、了结0件;移交司法部门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0人,其中处级0人、科级0人。

四、下一步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在市委的严密部署下,在市委巡察组的有力推动下,在全局各级党组织的坚决落实下,取得了阶段性结果,也更加坚定了全局各级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信心决心。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局党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自上而下加强对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对问题较多的党组织,及时进行彻底整顿,使全局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建设上齐头并进。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检查惩处力度,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追责问责,发挥好铁规铁纪“谁碰谁流血”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坚持信心不移、力度不减。局党组将乘势而上,坚持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不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党组坚强的组织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程始终。坚持常态检查,持续跟踪,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不断加强跟进督导,主动研究政策,科学制定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重现。

(三)坚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巡察组巡察我局以来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总结,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举一反三;进一步紧跟形势任务,紧盯上级要求,紧抓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把制度机制作为组织建设、权力运行、选人用人、执纪监督、重大决策的坚强支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不出问题、少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联系方式:0311-8668926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226室,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zjjzsdw@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8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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