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8-11-11 16:44 字号:T|T

摘要: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1月9日召开媒体吹风会,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河北省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若干政策措施共有十六项内容,围绕整合有关基金、专项资金支持、实施“飞地政策”、调整用地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在我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1月9日召开媒体吹风会,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河北省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若干政策措施共有十六项内容,围绕整合有关基金、专项资金支持、实施“飞地政策”、调整用地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在我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首次提出实行资金定向奖补,建立专项资金联合会审机制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省工信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张晓辉介绍,这些新政将国家近期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和支持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进行了归纳和强调,有利于促进税收惠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在县域范围内工商登记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省级分享企业缴纳增值税增量的25%奖励企业所在县(市)。对省级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在县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实现属地纳税的,按省级分享相关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的25%对企业所在县(市)给予奖补。张晓辉表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程度,实行资金定向奖补为我省首创,能提高政策的普惠性和便捷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促进产业转型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将投资基金投资我省企业给予奖励的投资期限提高到两年,封顶金额提高到2000万元,确保了企业投资期限需求,提高了对基金的激励力度,提出了“整合政府出资的有关产业投资基金,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项目”。

建立专项资金联合会审机制,集中专项资金支持万企转型。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提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科技创新资金拟支持项目计划,经联席会议联合会审报省政府审定后,按原有资金管理渠道组织实施,形成从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的系统支持体系。省工信厅财务处处长张青柳表示,联合会审机制的设立,避免了重复支持,确保了重点项目投向。

若干政策措施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转型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整治变相提高利率、不得盲目抽贷断贷、设立续贷周转资金、搭建信息平台等方面,提出了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的要求。在支持企业上市方面,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了奖励额度,细化了奖励措施。提出对沪、深交易所和境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企业,给予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并按挂牌一年内首次融资额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鼓励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支持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和转型发展

在支持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企业退城搬迁腾出的土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调整用地性质,支持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和转型发展。搬迁企业原使用土地,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明确约定由政府收回的,经评估作价支付补偿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新址用地经批准可依法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转型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国家和省原有政策进行了强调,突出了对转型企业的支持。

实施“飞地政策”。针对异地搬迁改造企业,若干政策措施在鼓励企业异地搬迁、保护迁出地积极性方面作出了政策安排。“企业搬迁达产后,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实行迁出地和迁入地分享政策,分享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在内部考核时按照双方协商划分比例确定。”

在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方面,对投资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其中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领导包联、厅级干部担任专员;投资50亿元到100亿元的项目,由厅级领导包联、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建设。这一政策措施集中力量保障重大制造业项目顺利投产。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塑造河北工业品牌整体形象

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对新认定和评价优秀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档奖励支持。

在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方面,制定了“杀手锏”产品认定办法。对研发生产“杀手锏”产品的企业,省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企业和研发人员重奖。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了实行工业名品推介计划,打造全省成系列、各市有特色、一县一品的河北工业品牌整体形象。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从鼓励和倒逼两个方面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倒逼不达标产能退出市场。实行差异化环保政策,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传统产业环保“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

省工信厅副厅长周军堂表示,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是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万企转型”深入实施的同时,将为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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