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0个县实行特殊用地政策:可边建边批、边占边补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发布日期:2018-05-03 12:31 字号:T|T

摘要:日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的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 每年单列1万亩专项用于扶贫攻坚开发及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每年单独安排深贫县每县600亩、其他贫困县每县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日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的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 

河北厅明确,每年单列1万亩专项用于扶贫攻坚开发及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每年单独安排深贫县每县600亩、其他贫困县每县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贫困地区用地指标仍不足的,可直接使用省留用地指标报批用地。贫困地区山地户外运动、冰雪运动等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安排和报批用地。深度贫困地区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用地预审,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河北厅提出,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增减挂钩实际拆旧复垦耕地质量达不到建新区占用耕地质量要求的,应通过补改结合、提质改造等措施满足要求。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项目区实施方案经批准备案后,可按规定预先使用或交易不超过50%的节余指标。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产生的节余指标,可在省域内流转使用。贫困地区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各种途径,使用耕地开垦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以及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各类资金投入产生的新增耕地,均可按规定用于占补平衡,优先在省域内调剂使用。深度贫困地区3年内按规划新批准的工业项目,其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不受相应地区行业投资强度控制指标约束。

置家网了解,河北省有10个深度贫困县,分别为坝上的康保、沽源、尚义、张北、丰宁、围场和深山区的阳原、阜平、涞源、隆化。

责任编辑:石家庄置家网 关键字:建设用地政策土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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