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置业人群买房 两种情况仍被算做“首套房”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日期:2017-04-25 07:33 字号:T|T

“3·17”政策出台一个月后,由于“认房又认贷”的套数认定标准,二手房买卖市场里改善置业人群的比例骤然上升。伟嘉安捷指出,近期二次置业人群人数占比接近70%,大多数名下有房或曾经有房的人群,即便卖掉了住房再买房仍然被算做二套。然而在实际买卖过程中,还有两种情况仍被算做“首套房”。

●全款购房卖掉再买房 换房置业算“首套房”

郭先生几年前在北京海淀区全款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由于春节后新换了工作,所以想卖掉这套房在单位附近购买一套面积大些的住房,实现自己“一举两得”的置业升级计划,最近新政频出,不清楚自己的情况算不算首套房。

专家解答

伟嘉安捷指出,郭先生的住房是全款购买的,所以没有贷款记录,如果他卖掉了现有住房,那么名下也没有住房,符合名下“无房无贷”的情况,再买房仍然应该被算做是“首套房”。在“3·17”政策出台后,由于从严了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只有曾经全款购买的住房,在卖掉后才能再次被算做首套房。

●外地人当地有房无贷款 北京再买房仍算“首套”

邵先生是上海人,十几年前来北京做服装生意,在老家时他全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但是在北京没有贷款也没有买过房,最近他一直通过中介看房子,但是不清楚如果在北京再买房算首套还是二套房。

专家解答

所谓“认房又认贷”指的是认购房人名下现有的住房和贷款记录,其中贷款记录是全国联网的,但是住房却只认北京地区的房产。伟嘉安捷认为,邵先生除了在上海当地购买的这套住房外,并没有在北京全款或贷款购买过任何住房,他名下也没有住房和贷款记录,所以他再买房仍将被算做首套房。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置业首套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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