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日详解不动产登记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5-06-25 08:19 字号:T|T

摘要: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问:什么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答: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发布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指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问:哪些用地是城镇低效用地?

答: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2013年4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10个省份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列入试点范围地的城镇低效用地包括: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厂矿和城中村等。

问: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答: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登记类型。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形。更正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以记载的行为。

问:为什么要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

答: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不断扩大的补救措施,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但必须带着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去做这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把好关,不能让一些人以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对耕地占补平衡以及耕地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之策。

问:什么是“三线”划定?

答:“三线”划定,是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线。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要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地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包含环境质量的底限、资源利用的上限、生态功能的基线。

城市开发边界线——城市开发边界是为了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紧凑集约发展,避免城市盲目扩展而划定的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边界线,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是城市增长的 “天花板”。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土地日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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