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16 15:59 字号:T|T

摘要:自7月14日起,福建省厦门市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手续将再次简化——无需提供购房合同,无需提供银行查询单,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此之前,北京市已经简化提取公积金手续。湖北省武汉市、上海市、湖南省长沙市等多地都在今年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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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4日起,福建省厦门市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手续将再次简化——无需提供购房合同,无需提供银行查询单,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此之前,北京市已经简化提取公积金手续。湖北省武汉市、上海市、湖南省长沙市等多地都在今年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门槛。

近年来,由于房价高企,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设定的互助性住房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各界对于公积金功能的重新定位呼声不断,对住房公积金的质疑声也随之出现。

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打破长期以来由国家和单位包揽天下的福利分房体制,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城镇房改的产物而产生,通过国家支持一部分、单位补贴一部分、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住房筹资机制,为城市住房建设开辟稳定的资金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陈杰认为,与时代需求不相适应的功能定位,正是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陷入困境、备受指责的根源。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认为主要有三个:资金利率太低,尤其是在余额宝等理财产品面前;真正需要的低薪群体取款困难;由于取款困难,致使有投机取巧者介入,有损住房公积金声誉。

住房公积金制度备受争议的焦点,是这一制度“劫贫济富”的反向效应,即:买得起房子的职工才能使用公积金,甚至是多次贷款,而那些买不起房子的职工缴纳的公积金补贴了相对富裕的买房职工。

受访专家均认为,诸多质疑和争论,根源就在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标定位不明确,是住房金融还是住房保障不够清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至少要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三个问题: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为谁服务?资金的产权归谁?增值收益归谁?这些都要通过法律进行明确的定位。 据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璐 关键字:公积金住房中国互助性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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