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9月底前完成申缴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2014-07-01 07:35 字号:T|T

摘要:近日从广州(楼盘)市地税局获悉,对市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按房产原值缴房产税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为6月1日至9月30日,缴纳方式为按年征收,一次缴交。

近日从广州(楼盘)市地税局获悉,对市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按房产原值缴房产税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为6月1日至9月30日,缴纳方式为按年征收,一次缴交。

缴税到房产所在地税局

据介绍,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理人或者使用人交纳。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需到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拥有多处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房产税分情况申报纳税

据介绍,房产税的计税办法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按年征收,每年6月至9月期间一次缴交;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其纳税申报和税款的缴纳期限与营业税申报缴纳期限相同。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适合税额,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未申报处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里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逾期办理的纳税人将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责任编辑:李璐 关键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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