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最晚2014年底出台(2)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西部商报 发布日期:2014-06-03 06:34 字号:T|T

摘要: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土部正在提交《不动产登记条例》给国务院法制办,因为不动产登记任务的紧迫性,前述国土部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预计国务院法制办最晚于2014年年底出台,但因为涉及众多部委利益,他担心《条例》会像《土地管理法》(修订案)一样被搁浅多年。

国土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因为不动产登记具有实质性审查功能,它也是保护所有人物权的基础性平台,若房产来路有问题,自然就露出马脚,你若清清白白,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这样的情况不仅仅在官员财产申报呈现,更会在民生问题上面“亮相”。比如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前只要经过双方认可,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若有“伪富豪”骗婚则立马“原形毕露”。同样离婚发生不动产争夺时,民政局就能马上查询到婚前婚后的不动产详细数据,既保护了私人物权也提高了办事效率。“不动产登记是基础性信息,若两人感情基础良好,这些查询制度不会成为破坏两人感情的推手,但对用不动产换来的婚姻是不小的冲击。”杜兆勇表示。

落地面临的协调难题

“以人查房”仅仅是这个大平台中的一个分支即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除此之外,还有土地登记管理系统、林权管理信息系统,这三者是国际通行的三大物权平台架构。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73条显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与同级有关部门实行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互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等主管部门应当实现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互享。”

也就是说,这个平台的实现有赖于各地方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朱道林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何时实现、怎么实现尚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既有来自国家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与联网政策要求的不确定性,也有不同类型信息系统信息对接技术可行性的不确定性。相比较而言,前者不确定性更大。”

除了宏观层面的不确定因素外,朱道林认为从微观技术领域也存在三大难题:“一是针对土地、房屋、林木、海域及其他定着物等进行统一登记过程中,如何建立统一的登记规则;二是在当前不同领域由不同部门分管的背景下,如何建立统一的产权认定规则,相关方面如何界定相互衔接而不交叉矛盾的产权范围与边界;三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研制与开发,既要实现土地、海域、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不同类型信息的整合,要信息全面,又要满足今后信息公开、信息查询的要求,满足信息公开与防止泄密的要求等,这需要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的、系统地设计。”

这些难题一直摆在国土部和地方国土资源局面前,国土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国土部开发一套标准数据软件来整个各部委不动产登记情况非常简单(从联网出口入手只需6个月就能完成),但因不动产登记涉及部委、利益、人事等复杂关系,不动产登记要完整铺展开来,需要多部委的高度配合和信息公开,这对国土部和地方国土资源局都是难事。”

路途曲折坎坷,但各地国土资源厅都在积极备战不动产登记基础工作。5月27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彭小云在接受经济观察报电话采访时表示:“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非常清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紧迫性,所以选择部分市县先行开展试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基础资料汇交和1:2000影像图件制作工作,夯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随后经济观察报致电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他们也表达了跟湖南国土资源厅相同想法。

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土部正在提交《不动产登记条例》给国务院法制办,因为不动产登记任务的紧迫性,前述国土部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预计国务院法制办最晚于2014年年底出台,但因为涉及众多部委利益,他担心《条例》会像《土地管理法》(修订案)一样被搁浅多年。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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