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新疆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5-28 15:10 字号:T|T

摘要: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于6月1日起进行上调,自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于6月1日起进行上调,自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5月27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4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7月31日结束。各单位应按照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时,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基数的计算口径为:从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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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乌鲁木齐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1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6%,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乌鲁木齐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1887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5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26元。

乌鲁木齐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2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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