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为保障房立法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5-21 09:24 字号:T|T

记者20日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正在起草中的《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拟为保障房申请设立门槛:“住房困难”将作为保障房申请标准,外地在京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进行申请。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三处处长杨红介绍,《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首次明确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同时设置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不是所有人都作为保障对象,主要是为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人员问题。根据草案,保障性住房将采取封闭管理模式,也就是说,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交换、退出都需要在法定的空间内进行。

据介绍,保障房申请将以“住房困难”为主要标准,将申请人是否在全市范围内拥有房产作为申请条件。如果出现确有经济能力购买房产但并未购买房产的申请者,政府部门将通过合理排序等方式进行严格限定以保障公众权益。此外,涵盖范围不仅包括北京市户籍家庭,还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具体标准仍在进一步讨论中。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保障房廉租房购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