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限价不利楼市 未来房地产调控需“因地制宜”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布日期:2014-05-08 06:43 字号:T|T

摘要: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差异性日益显现,但行业趋冷是客观事实。基于这种现实,相比于政府此前实施的限购、限贷、限价、限买、限卖为主的调控政策,如果现在采取救市、松绑等手段扭转房地产业的颓势,其实质都是用行政手段扭曲市场正常的供求关系,不符合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整体趋势。

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差异性日益显现,但行业趋冷是客观事实。基于这种现实,相比于政府此前实施的限购、限贷、限价、限买、限卖为主的调控政策,如果现在采取救市、松绑等手段扭转房地产业的颓势,其实质都是用行政手段扭曲市场正常的供求关系,不符合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整体趋势。

中央对房地产业调控提出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个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地采取调控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分类指导的原则是各个区域、地方制定调控政策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充分享有发言权。全国600多个城市、2000多个县城,靠中央去分类指导是不切合实际的,中央政府应该把精力放在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上。

但是,有观点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利益博弈,其前提上是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中国是一个大国,分层次管理应该是管理体制的正常权利结构,既然房地产市场是地区性的市场,那把房地产市场交给地方政府来管理则是顺理成章。

从长远看,实现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顶层设计方面必须理清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房地产行业的功能定位问题。以往密集出台房地产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需要,但一般的调控政策需要两三年才会有效果,把房地产政策作为应急工具肯定是文不对题,不是对症下药。

第二,如何定位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对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有一个口号是:中低收入者走保障之路,高收入者走市场化之路。目前,社会公共财力的短缺无法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需要,使保障房社会公信力下降。保障标准如何制定、保障对象如何界定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需要双轨制。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限购限价房地产调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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