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征收房产税可确立第一单元免税空间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4-04-11 17:44 字号:T|T

摘要:第一单位要免税,这个原则是不是可以确立起来?第一单位如果叫第一套房就比较大而化之,叫这个家庭平均居住面积就比较细致量化,到底怎么样还要看立法。但是税负要把第一单位放在一边以后,对剩下的高端来施加调节,这可能更符合现在中国经济社会转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说到主题,楼市在年度内从调控到改革,大的背景是全面改革的部署,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已经有许多重要的、带有顶层设计规划的文件给予了最权威的指导。我首先看中的是,前些年多少轮改革之后,有一个专门研究房地产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篇没有调控。后面说了一句话,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一句话就把市场做了一个提纲挈领的指导。

如果把原来的调控引到改革这个词上,应该是双轨统筹框架的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双轨统筹,一边是保障轨。说到房地产,先要讲低收入阶层、收入夹心层怎么住有所居,那有效供给要托好底,具体托底事项就是改革中间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几年之内要把3600万套保障房有效供给提供出来,年度里是非常明确的要求,比如说是500万套左右的开工,接近500万套的竣工,做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在加快提供托底有效供给的同时,现在看到的,市场这方面需要配套的,其实和调控概念是必然有关联的,但是不用这个字眼,叫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一句话有非常丰富的内容。

非常简要地说,前些年做了这么多探索之后,在两会已经明确宣布,在人大这方面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同时,政府要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再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而且保障房的要求前所未有地明确到廉租房、公租房要并轨。还有自住房,要想随行就市出手不能让你有套利的空间。这边处理好了。另一边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展。房地产税立法是所有关心房地产和市场健康发展人士的密切关注。

我的理解,比较直率地说,房地产税立法以后,一旦走到可以执行的状态,税和费合在一起的负担更合理化。但是这里不是处处都减税。原来费比较多的开发环节可能费要往下减。在交易环节的税负是要考虑往下减少的,交易环节包括住房,也包括商业不动产。但是不排除有些人主张的,按照消费住房持有时间长短在交易环节做区别对待。但是到了保有环节,就应该捅破这层窗户纸。保有税负是从无到有的,保有住房没有规范的税负,只有上海(楼盘)、重庆(楼盘)试点的房产税,上海只涉及增量,重庆是涉及增量里面的独立别墅。但是到房地产税立法如果真正能够通过审批的状态,最大的可能性,保有环节税收力度可能比两地试点要往上抬一些。

对现代税制来说是有国际经验可借鉴的,但是国际经验又不能照搬。过去我有一个观点,房地产的保有环节,包括消费、高端消费的保有环节,税要适当加上去,我们并不能简单照搬美国对消费住房的税收框架。美国是只要你有房地产,税一定要征的,每一处不动产都不可能处于无税状态,区别状态也掌握的非常严格。中国恐怕在可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认为税负一定要考虑给出所有的人第一单位的免税空间,不论他富裕程度如何。第一单位要免税,这个原则是不是可以确立起来?第一单位如果叫第一套房就比较大而化之,叫这个家庭平均居住面积就比较细致量化,到底怎么样还要看立法。但是税负要把第一单位放在一边以后,对剩下的高端来施加调节,这可能更符合现在中国经济社会转轨。既要使社会可接受,又要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以后在动态之中完善。

刚才说的是我个人建议。至少人均多少平米应该扣减。基本没有人会赞成不分青红皂白,见到一平米就征一平米的税。我所说的第一单位应该作为减扣处理。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贾康房产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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