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清退33户违规廉租房承租户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3-12 09:44 字号:T|T

摘要:在2013年年度审核中,沧州市区共有33户廉租房承租户被查出存在名下有房有车等违规行为,从而取消承租资格并予以清退。

在2013年年度审核中,沧州市区共有33户廉租房承租户被查出存在名下有房有车等违规行为,从而取消承租资格并予以清退。

33户违规廉租房承租户被清退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让保障房这项民心工程更好地开展,住房保障部门每年都会开展年度审核工作,及时清退违规保障房承租户。

目前,2014年保障房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已正式启动,沧州市住建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分工,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正在对保障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住房情况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保障部门将直接取消保障资格;运河、新华两区民政部门也正在对保障家庭的收入和资产(含汽车)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收入和资产情况有问题的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将依据民政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作出取消资格决定并及时清退。

据介绍,在2013年年度审核中,沧州市区共有33户廉租房承租户被查出存在名下有房有车等违规行为,从而取消承租资格并予以清退。

政策缺失成廉租房后期管理“死角”

保障家庭成员名下明明没有汽车,小区门外却停着私家车,在调查走访开车人员时,他们有的答复“不是这小区的,过来串门”,有的答复“是看老人的”,也有的答复“是借亲戚朋友的”“是单位的”。

目前,广大群众对拥有私家汽车还住廉租房的现象深恶痛绝,但现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法规政策中还没有“使用汽车就不属于低收入家庭”这方面的规定,而这也成为廉租房后期管理中的一个“死角”。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房管理中心于增军主任表示,为了及时清退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住房保障部门一方面联合物业、居委会、办事处进行综合治理,“发现一户处理一户”;另一方面利用一切场合宣传保障房的规章制度,让承租户知道弄虚作假的后果,不仅这次会被取消承租资格,个人信息还会被列入黑名单,5年之内无资格再提出申请。

出台政策规范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程序

目前,沧州市已分配入住近3000套廉租房,分布在广厦家园、万家、永安等三个廉租房小区。今年,沧州市还将分配入住712套廉租房和2418套公租房。

保障性住房数量增加了,后期管理工作的任务也随之加重。于增军表示,为了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加强从准入到退出各个环节的管理,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将于4月份联合出台《住房保障申请认定程序》,进一步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让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更加满意。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沧州廉租房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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