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婆买房记儿媳名下 小两口离婚房产惹纠纷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3-08 08:51 字号:T|T

摘要:为了以更少的首付购买房产,一对外地公婆以武汉本地未来儿媳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不料,儿子和儿媳结婚后摩擦不断,去年儿媳起诉离婚,双方就这套房产的分割出现分歧。

为了以更少的首付购买房产,一对外地公婆以武汉本地未来儿媳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不料,儿子和儿媳结婚后摩擦不断,去年儿媳起诉离婚,双方就这套房产的分割出现分歧。

2003年,来汉打工的曾某在网上认识了武汉本地女子刘某,随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曾某的父亲曾某某和母亲杨某决定在武汉江岸区买一套商品房,作为儿子的婚房。但按当时的政策规定,两位老人及其儿子均为外地户口,首付60%以上房款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本地人只用首付30%。两位老人与刘某协商后,决定以刘某的名义买房,房产证上写刘某的名字,两老支付30%的首付并偿还银行贷款。2008年,曾某和刘某结婚,并住进两老购买的房子。

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曾某和刘某婚后摩擦不断,去年刘某起诉离婚,双方达成自行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曾某某和杨某多次找到刘某协商,要求归还房产,但协商未果。随后两老将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过户房产。法院调查后发现,这套房产虽然是刘某的“婚前财产”,但确实是曾某某和杨某出资购买,过户理由合理。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将协助两老办理过户手续。

责任编辑:刘盼盼 关键字:首付房产离婚商品房婚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