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租房网帖:多是房产中介撒饵(3)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4-02-24 07:35 字号:T|T

摘要:很多房产中介,为了争抢客源和应付公司考核,在各大租房网站发布这些“不靠谱”的网帖,暗访中,有5名中介人员直接承认所发布就是假信息,就等着客户来电,再推荐别的房源。

发虚假信息或涉欺诈

至于虚假房源如何监管问题,安居客工作人员称,他们网站主要依靠客户举报。

“目前我们防假房源机制,主要在客户实地查看,如果客户去看房源,跟网上标注的有很大差异,可以向我们举报,我们会将这条信息屏蔽。”该工作人员称。

而赶集和58同城等网站,为预防虚假房源信息,也都在网页上设有举报投诉虚假信息的渠道。

但这些需要客户举报的举措,很多都成了摆设。“一天到晚忙着找房,遇到假的也没心思去举报。”一名租房者的心态颇具代表性。

某大型连锁房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黄乐(化名)表示,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虚假信息比例确实挺高,这跟一个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有关,也跟市场环境有关。

“中介公司的考核机制要求经纪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发布多少房源,而有的经纪人又无法做到,只能发布虚假房源。”黄乐介绍,房屋租赁流动性比较大,有的房源上午来了,下午可能就没了,经纪人无法做到每间房子都实勘,“现在如果都发布真房源,非常考验一个公司的实力和勇气。”

黄乐说,很多经纪人靠发布低价房源获取客户已是公开秘密,但随着市场发展,秩序也会变好,比如现在住建委要求中介代理二手房,必须有业主委托书,现在二手房假房源已经很少了,租房的趋势也一样。

“我们也掌握不了虚假信息的具体情况,需要市民去配合,市民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我们举报。”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称,对中介发布虚假信息的违规行为,他们会定期组织人员去检查。

北京房产律师郑磊介绍,房产中介发布虚假信息,属于欺诈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受到相应处罚。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法律对这一块的解释说明并不具体,加上取证难,处罚主体部门界定不清晰等,造成监管难题。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虚假房源网上虚假房源中介虚假房源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