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治本之策:组建国有土地经营公司 (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日期:2014-01-27 09:35 字号:T|T

摘要: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努力提高地方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地方财政化缘才是化解风险的根本之策。

因此,这就决定了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收入是有限和不可持续的。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短期维持债 务的偿还,就必须放任房地产泡沫的延续,这无疑也是非常危险的。考虑到2015年后中国人口增速进入下降通道带来结构性变化将会改变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产 生重大影响。一旦由刚需决定的我国房地产增长巅峰在2015年后过去,可能将极大地影响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能力,甚至出现债务违约风险。

因此,解决“中国土地财政”问题既需要“治标”也需要“治本”。“土地财政”从表象看是一个财政问题,但通过从土地相关制度变迁的角度来切入分析:土地相关 的制度供给与制度目标的矛盾是土地财政产生的内在原因,因此需要从土地经营制度入手,逐步剥离地方政府的土地经营管理职能,探索由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公司代 表政府经营,政府退出土地经营而做好土地微观规划管制与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

可以借鉴我国社保基金的组织模式,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 土地收入基金,日常活动中主要职责是管理土地出让金收入,并对其进行稳健的投资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保值、增值。地方政府也可以从国有土地经营管理职能脱 离出来而做好政府的微观规划控制制定、实施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同时由于打破了地方政府的土地垄断供给,有助于稳定地价和房价,使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回到 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最后,要有赖于在分税分级框架下建立相对稳定的地方税收体系。财税体制改革须集中于以支出管理改革为重心的构 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上,而化解一系列风险的落脚点还在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为目的的财税体制改革,启动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的结构性调整。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 入的主要来源,努力提高地方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扩大地方政府理财空间和调控能力,为地方财政化缘才是化解风险的根本之策。

一是短期内完善以营业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二是建立以物业税为主体税种,以营业税、房地产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为辅助税种,以企业所得税为共享税种 的地方税体系。如果能够通过推动分税制改革实现新一轮的“放权让利”,不仅给地方政府开辟了新的财源,还培育出真正的“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

责任编辑:杜丽娜 关键字:土地财政国有土地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