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节前将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1-21 06:31 字号:T|T

摘要:自全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一个月以来,各地法院执结案件336件,到位金额1902.29万元。日前,河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一个月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自全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一个月以来,各地法院执结案件336件,到位金额1902.29万元。日前,河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一个月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此次活动将持续到今年6月底,全省各中院都公布了投诉电话,欢迎广大群众拨打这些电话提供执行线索。

节前将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据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徐茂明介绍,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重点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法院和省高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截止到1月15日,各地法院执结案件336件,到位金额1902.29万元。其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23人次,罚款16万余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曝光的81人次;限制高消费15人次;限制出境12人次;予以司法救助13人次,救助资金47万余元。其中春节前将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和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

平山为农民工追回5.4448万元

“在活动中,也涌现出了很多典型案例。”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平山县法院为29名农民工追回5.4448万元的工钱。平山县的李兵元等29名农民工曾在张某承包的藤龙山景区和驼梁景区等处打工,工程完工后,张某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5.4448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给付29名原告劳动报酬5.4448万元,但张某则声称承包工程赔了钱,无能力履行判决义务,之后长时间外出躲避执行。平山县法院协调公安机关,根据其手机号码找到他的去向。为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同时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张某将筹措的执行款如数交到平山县法院。今年1月4日,平山县法院将执行款全部发放给农民工。

枣强巧结一工伤赔偿案

衡水枣强县法院巧结一工伤赔偿案件。孟某在个体户王某处打工右手拇指严重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枣强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判决书,裁决王某支付孟某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14.629294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经了解,除一辆旧的轻型农用车外,王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法院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未必能够促使其全部履行。为此,执行人员多次去其家中进行调解,并将其带到孟某家中,看到孟某的残指和家中穷困潦倒的现状后,王某当场表示尽最大能力履行义务,双方还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主动将孟某住院治疗期间欠交的费用全部付清,今年1月10日执行法官又将3.5万元赔偿款送到孟某手中,孟某很满意,并同意结案。

各地法院公布投诉热线

另据介绍,接下来,全省各级法院将通过主动采取执行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等手段和方式,使涉民生类案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执行。为方便接听群众投诉,各地法院还开设了专门的投诉热线电话:石家庄中院0311-87793242;张家口中院0313-2051111;承德中院0314-2177166;唐山中院0315-2067912;秦皇岛中院0335-3614772;廊坊中院0316-2130768;保定中院0312-3103131,3103126;衡水中院0318-2188123;沧州中院0317-2201919;邢台中院0319-2236166;邯郸中院0310-6267221。也欢迎广大群众拨打这些电话提供执行线索。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农民工河北法院农民工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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