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沪渝房产税标准调整与2014年扩围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4-01-10 07:07 字号:T|T

摘要:近期的房产税的扩围应该会采取上海、重庆模式进行扩围征收,也有可能会有第三套方案出来作为试点的可能性。

近期的房产税的扩围应该会采取上海、重庆模式进行扩围征收,也有可能会有第三套方案出来作为试点的可能性。

2014年1月8日媒体报道,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消息,再次调整全市高档住房房产税缴纳标准。2014年1月1日起,重庆主城九区高档应税住房价格标准为13192元/平方米,较2013年提高413元。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消息再次调整全市高档住房房产税缴纳标准,将再次引起业内关于房产税扩围的争论。

此前,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行政复议处韦大乐处长介绍,明年将新立3部法律。2014年拟研究推进《房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和《期货法》立法工作。

其实,关于房地产税(房产税)立法官方已有多次表态。尽管房地产税立法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提出,但是,随后官方对于这方面的表态却频率出现。一定程度上说明,房地产立法的推进有可能为房地产交易、持有等各环节进行税费的调整,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向经济手段、市场手段转变。

总体来讲,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消息,再次调整全市高档住房房产税缴纳标准,与近期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消息,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来讲,也就意味着今后最有可能直接推进的就是房产税会试点扩围与深入开展。

房产税扩围工作的准备及“去投资化”的意义

房产税扩围工作的准备早已开始,据笔者了解,目标扩围城市对于房产税扩围的培训、技术准备等已基本完成。但是,至今尚未明确动作。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前宏观经济仍然是触底阶段,不是良好的扩围时机。

首先,从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来讲,早在2013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才公开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最新媒体报道称60个城市已联网)。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同时实现500个城市联网,但目前看来难度较大,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

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联网的作用和目的角度而言,房产税、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税费的征收需要家庭房产数据的详细数据做为依托,住房信息联网是房产税扩围的必要条件。从中长期来讲,(40个或更多城市的)联网为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做技术上的铺垫已成为共识。尽管目前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的征收对于市场的实际作用并不明显,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限购、限贷政策一旦取消,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范围会明显扩大,这时,房产税对于控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也会起到一定的市场调节作用,房产税才会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其次,全国住房系统的通联是对调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有利的。国家相关部门设法将全国住房系统通联在一起,通过通联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及时发展异地购房、楼市投资投机现象,可有针对性的出台差别化的调控措施(例如贷款利率、房产税、二手房20%增值税等)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现象,可避免像现在调控政策那样搞“一刀切”,误伤部分市场及购房者。

第三、从未来房产税政策走势来看,仅就官方表态来看,目前目标城市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未来类似于二手房交易环节征收20%增值税的政策也有可能逐步落地。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来看,2014年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房产税扩围、二手房交易环节征收20%增值税势在必行,关于房产方面的税制改革设计势必会逐步推出。最终,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费经济手段会更加突出,以税费手段改变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使市场回归自住属性,促使楼市长效性调控机制逐步形成。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房产税房产税扩围房产税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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