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第二波:广州深圳等地已制订了试点方案(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日期:2013-11-24 11:13 字号:T|T

摘要:广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制订的试点方案已经成型。据一位参与方案制订的专家介绍,从制度设计上看,他们征收的对象是增量房而非存量房,但该人士并未透露税率等内容。

中央已给出了信息联网的明确时间表。按照年初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2014年6月底前,发改委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书”中则更加明确了房产税改革的方向。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在接受新华社等官方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房产税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与此同时,财税部门也在为开展更大范围的房产税试点组织培训,做相应的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

据悉,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正在进行类似培训,上课的学生均为来自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房产税改革方面的内容。

改革路径

“决定书”同时也提到了完善地方税体系。目前,消费税、房产税等均被纳入到地方主体税的考虑范围之中。楼继伟表示,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在楼继伟看来,进行房产税改革有多重好处,“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利于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房产税作为典型的地方税种,不见得全国要统一开征,中央可以给出一个税率范围,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夺。”施正文说。

具体到谁是继上海、重庆之后下一个试点房产税的地区?施正文称,这要看地方的意愿和积极性,需要地方争取,中央再批复,已经试点地区当年都曾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

施正文认为,最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是那些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一线城市。倪鹏飞也赞同这个观点:房产税扩围应该瞄准那些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泡沫比较严重、投资投机比较严重的城市,应该对一二线城市实行试点。

今年坊间曾有传闻:南京、杭州等地将试点征收房产税,但因种种原因一再推迟。

杭州能不能开展房产税征收试点?贾康称:“杭州房地产业非常活跃,全国都在关注,扩大房产税试点,都说会是杭州,我觉得在现在的舆论环境和鼓励多样 化的观念、理性争论的氛围之下,杭州试点肯定有积极的因素。我们一起提建设性的意见,和管理部门互动。在今后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一旦管理部门认为操作方案 可以付诸实行,就可以操作了。”

据上述参与方案制订的专家介绍,目前广州、深圳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均已完成,是不是上报则不太清楚,一旦上报之后,很有可能成为下一轮房产税试点的城市。对于这一观点,地方财税等部门则是严守秘密。

“我认为深圳最应该试点房产税,深圳老说自己是排头兵、先行先试的实验区,为什么房产税不先行先试?”倪鹏飞甚至称。

事实上,房产税扩围始终绕不开房产税立法问题,而立法的确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施正文表示,房产税立法的技术并不复杂,关键是要达成共识,房产税试点会逐步扩大,但过程会较为漫长。

不久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财税改革课题组报告建议,及时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经验,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将住房开发流转环节的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基于扩大试点范围,力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加快地方税源建设。

但就现实而言,扩大房产税试点的阻力也不小,这其中包括房源复杂、体量大,以及利益集团的阻挠。

“这些不是最大的问题,房种太多不是问题,不是完全产权就采取不是完全产权的办法,关键还是要看决策层的决心。”倪鹏飞表示。

责任编辑:武晓伟 关键字:房产税房产税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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