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产村屋拆迁谁有份?早签“分家单”保护各方权益(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13-11-20 17:40 字号:T|T

摘要:王牧到拆迁办打听,工作人员表示,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是谁,谁才能来办拆迁手续。王牧找到哥哥央求帮忙办理安置手续,谁知嫂子提出,老屋翻建时,他们出资出力,如今的拆迁补偿,自己也该有份儿。

离婚儿媳有权享有安置房

一年以后,王传理律师突然接到王牧的电话,王家拆迁风波第二季上演了。

原来,这次拆迁除了给予补偿款之外,每人还可以取得50平方米优惠购房指标,大龄青年取得100平方米购房指标。在老宅中居住的王牧夫妇和他们的长子夫妇、次子五口人共取得两个两居室、两个一居室共300平方米房屋,全都登记在王牧名下。

但拆迁腾退不久,大儿子就和儿媳离了婚。等到安置房交付入住时,前儿媳找上门来,要求分一个一居室,以及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

王牧闻听大怒,这安置房是拆迁祖产所得,儿媳嫁过来也没任何贡献,凭什么要安置房?而且,当初儿子做生意需要资金,便将其中一个二居室的“楼花”卖了变现,如今只剩三套房,再给前儿媳一套,大儿子住哪儿去?

王传理律师分析说,离婚儿媳也有权要求取得农村的安置房屋。尽管她并未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做出过任何贡献,但因为这次安置是国家对拆迁腾退人的安置,只要是被拆迁人范围,都有权取得属于自己的安置面积。

当然,因为前儿媳在原宅基地没有房屋,也就没有拆迁补偿款可言,她要求分得拆迁款的主张不能成立。同时,她取得50平方米房屋的购房指标,也要自己承担购房费用。因此,王牧给了房子,前儿媳还要将王牧支付的购房款和装修款返还。

王传理律师仔细阐述了拆迁安置政策和法律规定之后,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王牧向前儿媳交付一套一居室,对方返还王牧购房款25万元、装修款5万元。

拆迁房怎样买卖才有效?

王传理律师表示,购买农村拆迁房屋的法律形式十分复杂,应当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买卖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保证有效的基础;其次,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所有成员均要签字同意,因为安置房屋是国家赋予被腾退人的福利,处置这样的房屋必须经全体成员协商一致;第三,买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有些则需要到当地政府备案。

王传理律师提示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屋是政府赋予腾退人的基本居住权利,不是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轻易处置。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王牧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祖产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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