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卖无证房涉嫌违规 被告上法庭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11-05 08:19 字号:T|T

摘要:明知没有房产证,中介仍收钱签合同。近日,谭女士通过仲恺消委会河南岸分会,成功追回被中介收取的2万元托管金。

明知没有房产证,中介仍收钱签合同。近日,谭女士通过仲恺消委会河南岸分会,成功追回被中介收取的2万元托管金。

2012年5月,谭女士委托麦地的某中介服务部出售位于南坛的房子,当初谭女士已明确告知中介服务部,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中介部的某经理称他们在房产局有人,可以办出房产证,让谭女士不用担心。不久,中介部找到了房子的买家朱女士,并收取了朱女士的托管金2万元,谭女士给朱女士写了收据。但由于房子无法办出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的交易就一直拖到现在。谭女士和朱女士都表示双方不再交易,要求中介部退回托管金2万元。中介部却以种种借口不予撤销合同,不愿退回托管金给买卖双方。无奈之下,谭女士只好向消委会进行投诉。

河南岸消委分会召开了三方调解会,指出中介部在明知待售房产没有证件的情况下依然给房产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是违法违规的行为。最后,中介服务部承认存在违规行为,同意退回托管金2万元给谭女士。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房产证女士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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