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治理房产中介机构 炒房卖号违规避税将被罚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13-10-28 16:22 字号:T|T

摘要: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再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房卖号、隐瞒房屋交易信息、泄露购(卖)房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就要受罚了。凡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机构,应积极整改,到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自2014年1月始,凡未办理备案的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再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房卖号、隐瞒房屋交易信息、泄露购(卖)房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就要受罚了。凡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机构,应积极整改,到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自2014年1月始,凡未办理备案的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再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房卖号、隐瞒房屋交易信息、泄露购(卖)房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就要受罚了。10月24日,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城管执法、工商、物价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当日起到12月底,济南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济南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以上问题的房产中介和经纪人员,在查证属实后将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等部门,同时对经纪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据介绍,济南市将通过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摸清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底数。今年11月,济南市将成立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完善行业规范。凡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机构,应积极整改,到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自2014年1月始,凡未办理备案的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房地产经纪卖号炒房房产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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