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租房出售骗4100万:儿判无期 父判14年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3-10-30 10:24 字号:T|T

摘要:康贵、康瀛父子将租赁的房屋出售,诈骗30多名买房人共计410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儿子康瀛无期徒刑,判处父亲康贵有期徒刑14年。

康贵、康瀛父子将租赁的房屋出售,诈骗30多名买房人共计410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儿子康瀛无期徒刑,判处父亲康贵有期徒刑14年。

法院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康贵、康瀛父子在朝阳区丽水嘉园、合生国际花园等地,虚构低价出售商品房的事实,采取租赁房屋后一房多卖、编造虚假房源及签订购房协议等手段,先后骗取33人购房款共计4115.14万元。其中,康瀛参与诈骗全部案款,康贵参与诈骗19人购房款共计1810.74万元。

受审时,康瀛表示认罪,但称自己最多只骗了2500万元。他承认自己短时间内租了很多房子,但是并不承认为了出售,而是笑称:“时间太长了,想不起来为什么租了。”只承认“肯定不是自己要住”。康瀛还当庭为父亲开脱,说他父亲是第一个被他骗的人,父亲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康贵也称自己被儿子康瀛欺骗,自己无罪。康贵说,儿子曾因中考失利患过忧郁症。病情好转后,他也不要求儿子工作,儿子要钱他就给。

法院审理后认为,康瀛、康贵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父子俩均系起主要作用的主犯。鉴于康瀛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损失绝大部分未挽回,危害后果严重,应予以严惩;鉴于康贵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诈骗罪父子租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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