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房地产集资案曾成杰诈骗8亿 已执行死刑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东时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7-14 18:10 字号:T|T

摘要:2003年11月15日至2008年9月30日,曾成杰等人以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吉首开发部、三馆公司的名义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集资涉及人数24238人。期间,最高集资利率月息10%。

曾成杰之女微博内容:“ 昨夜一宿未眠,躺在床上幻想是我听错了传闻,今天一大早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杀了,我和哥哥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 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为什么?法院保安说,可能周一才会通知我们领骨灰,而我的手中仿佛还留有爸爸拉我手时的温度。爸爸!!!”

高额集资 

曾成杰,曾用名曾维亮,1958年11月出生,湖南新邵县人,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 

2003年11月15日至2008年9月30日,曾成杰等人以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吉首开发部、三馆公司的名义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集资涉及人数24238人。期间,最高集资利率月息10%。 

恶劣影响 

2007年9月,曾成杰按集资款存期不同给予集资户奖励;2008年9月三馆公司停止向集资户还本付息。 

2008年9月5日吉首市万余名群众围堵铁路及火车站;9月25日千名集资群众围堵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并进行“打砸”;2009年1月20日,集资户吴某在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旁的人行道上用汽油当众自焚造成七级伤残。 

执行死刑 

2011年5月20日,因犯集资诈骗罪,曾成杰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成杰提出上诉。同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5年非法集资34.52亿余元,许以高额利息却无法实现,继而引发万人聚集的集体事件。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依法对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集资案曾成杰曾成杰死刑曾成杰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