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开中介 私下交易二手房法院判决 双倍赔偿中介费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兰州晨报 发布日期:2013-10-15 08:10 字号:T|T

摘要:段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欲买房,但是与卖方认识后,段某却甩了中介公司。为此,兰州博居房产中介公司以段某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10月14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段某上诉,段某双倍赔偿房屋中介公司中介费1.6万元。

段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欲买房,但是与卖方认识后,段某却甩了中介公司。为此,兰州博居房产中介公司以段某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10月14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段某上诉,段某双倍赔偿房屋中介公司中介费1.6万元。

2012年3月,市民段某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他向中介公司讲述了自己的购房要求,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段某买房交易成功后支付百分之一的中介费,随后该中介公司一直给段某寻找合适的房源。半年后,中介公司向其推荐了雁滩新港城的一套97平方米的二手房。段某随同中介公司去实地查看后,表示有购买意向。随后中介公司将卖方找来,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并初步达成意向。可协商之后,段某就好像消失了一样,中介公司给他打电话要么他不接,即使接上也表示自己不想买房了。中介公司感觉事情蹊跷,便找到卖方了解情况,得知段某已经私下里和卖方进行了房屋买卖交易,最终段某支付了83万元购买了该房屋。对此,中介公司找到段某,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1%的中介费。但遭到段某拒绝,无奈之下,中介公司将段某告上法庭,以段某违约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倍赔偿。

该案在庭审中,法院调查发现,段某已经和房东达成了买卖协议,并进行了房屋过户。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段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中间却又私下交易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和中介公司的委托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以合同约定,判决段某双倍赔偿房屋中介公司中介费1.6万元。一审宣判后,段某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中介私下交易二手房法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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