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楼盘取名需经部门审核 违规将受处罚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温州商报 发布日期:2013-09-29 06:01 字号:T|T

摘要:市政府近日发布第140号令,新修订的《温州(楼盘)市地名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某某大厦、某某大楼、某某广场等名字今后不得随意取了。市政府近日发布第140号令,新修订的《温州(楼盘)市地名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对我市住宅小区(楼)、建筑物的命名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我市住宅小区(楼)、公开销售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需要命名的大型建筑物名称,需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跨行政区域的,由相邻方的民政部门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住宅小区(楼)、建筑物预命名的,需提交相关材料。命名需具备与通名相适应的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高度、绿地率等条件和功能。

单位和个人违反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市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楼盘温州取名违规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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