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完善闲置土地处罚预警和强制收回制度(3)

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东莞时报 发布日期:2013-09-04 16:36 字号:T|T

摘要:为突破土地瓶颈,东莞不仅要向地下要空间,而且今后对项目的准入门槛也会越来越高,把好地都留给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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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总部企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

总部企业10年内不得转让

东莞时报讯(记者冯欢)东莞有不少地块的开发都集中瞄准了总部经济,昨日会议还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规范总部企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透露对于那些总部企业的用地,在出让条件的设定上应明确经营年限不得少于10年,而且企业竞得土地之后,也必须承诺取得总部企业用地后的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

而且如果是异地企业,在东莞申请总部企业用地时,应承诺在取得总部企业用地后1年内将总部迁入宗地所在镇街。

不仅如此,总部企业用地原则上10年内不得转让,由于企业破产、解散等原因确需转让的,政府可以按照原土地成交价和建筑物重置价之和收购。政府放弃收购的,用地单位方可转让,但应按转让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50%补交增值地价。

对于总部企业土地的出让价格,《征求意见稿》也有规定,首先出让前应当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进行评估,然后再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

其中,设定为“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的商务金融用地,可通过调整修正系数的方式降低出让起始价,但土地出让的起始价不应低于所在区域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70%。

数说土地

1、东莞今年以来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978亩,其中70%的新增指标将用于保障“三重”建设项目。

2、按照未来三年整合1000亩以上地块50块、共10万亩的目标。

3、经过多年发展,东莞的土地开发强度已高达43%,仅低于深圳的50%,高于广州的22%、佛山的36%。

4、从2012年珠三角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考核结果来看,东莞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产出仅4.5亿元,而深圳、广州、佛山分别为11.2亿元、6.8亿元、5.1亿元,分别是东莞的2.5倍、1.5倍、1.1倍。

5、争取2013年、2014年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单位土地产出、单位土地税收每年提升6%。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东莞闲置土地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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