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望房产税“直接降房价”是种认识误区(2)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中国青年年报 发布日期:2013-09-02 07:30 字号:T|T

摘要:“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远不会有社会公众想象的那么大。”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如今一些地方房价得到遏制,主要是限购等调控手段在起作用。指望房产税来直截了当地‘降房价’,并不现实。”

另一组数据,佐证了房产税在“试水区”的尴尬。

上海市2011年预算执行报告数据显示,该年包括生产经营房屋在内的房产税收入,共约22.1亿元,而当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总计3429.8亿元,房产税占比不足1%。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则向新华社介绍,房产税开征收后10个月,征收金额却仅9000万元。2012年,重庆房产税的收入亦只有1.4亿元,显然低于外界预期。

“如此小规模的税收收入,除了制度建设上的意义外,其他诸如调整房价等功用,还无从谈起。”有媒体这样慨叹。

从进入公众视线起,百姓对房产税的关注总是围绕“降房价”展开,但房产税是否该承担这一功能?争议其实一直存在。

对房产税在沪渝两地“影响有限”,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用“征税面窄,税率低”来总结其症结。

据重庆市财政局披露,由于“渝版方案”主要针对高档别墅,试点首年前10个月,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仅8563套。而“沪版方案”虽然新购房均被纳入收税对象,但在“剔除人均60平米的免征面积”、“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的7折计算”等条件限制下,上海市税务局披露,截至2012年底,全上海认定的应缴税住房仅约5万套,其中90%还适用0.4%税率。

记者注意到,两部委对“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表述,是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进行的。“房产税首先是一种税收,税收的基本作用是组织财政收入。”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教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前,我国的不动产税收大多集中在开发、交易环节,在保有环节上有较大‘缺口’,推行房产税是完善税收体系的必要步骤。”

在尹伯成看来,以房产税来“终结”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才是此番改革的首要目的。有媒体统计,从1998年至2012年,全国卖地收入年均超过1万亿元,税改造成了“国税强,地税弱”的基本局面。“通过对不动产保有环节征税,能为地方政府开辟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从而遏制不可持续的‘卖地’冲动。”他说。

对老百姓而言,房产税在设计时,则被赋予了如下功能:间接降低楼盘成本,推动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将国家盖房子要交的地方教育附加费、基础设施费等,化繁为简为房产税,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开发成本。”楼建波分析。此外,由于房产税随房价变动,房价又直接受其周边的社会公共环境和社会公共服务影响,它也可能对地方政府完善公共服务“有激励作用”。

“房产税的税收还可以用来补贴保障性住房,补贴住房困难的家庭,这是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措施。”尹伯成补充说。

尽管能够“曲线降价”,但专家提示,若按现有的试点模式进行,房产税很难对房价上涨“一剑封喉”。

“房产税更多是发挥稳定房价的作用。”尹伯成分析,目前较多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势头受到遏制,是限购、限贷、利率调高等多种调控手段的结果,“房产税在这方面的作用是很小的”。

自2011年来,部委针对“扩大房产税试点”的表态已有多次,但迟迟“不见雨点”。而这次,据央广网最新消息,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透露,综合业界信息,最早今年10月底,房产税可能“有实质性的扩大试点的举动”,这令舆论关注度陡然升温。

“房产税会不会‘从刚需者身上割肉’?”“税负会不会转嫁给买房者?”……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犹疑情绪在公众中不时浮现。

犹疑与担忧并非毫无来由。华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中国当前经济水平普遍落后的背景下,若效仿西方“全面开征”房产税,必然引发社会震荡。尹伯成进一步提示:“房产税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心理层面,决定房价最根本的因素是供求关系。”他认为,我国目前大城市的实际空置房比例不高,刚需强烈,若不解决供给,而盲目扩大房产税范围,“很可能令购房者的负担更高”。

因此,受访专家的共识是: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必须“小步前进”。

“房产税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只调节高端’的原则非常重要,应及早明确,给全社会吃‘定心丸’。”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撰文指出,美国式的“普遍征收”不适合中国国情。

为了避免“殃及刚需”,贾康建议,开征房产税时应该有“梯级差别”,明确一定免征额。

比如第一套住房不征收,或是人均居住面积的指标,应该放宽松一些,第二套住房税率可考虑从低,第三套开始,再按标准税率征收。“这样可以给房产税的框架建立和征收工作减少阻力。”贾康撰文说,至于那些因房产税负而转为出售或出租的房子,“可以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租房市场上的供应量。”

对于投机性囤房者,尹伯成则建议采用“累进制”税率,让房产税的杠杆作用更严厉。

“我预测,若扩大试点,新的试点税率可能会高一些。而拥有房子的套数越多,税率应该越高,阶梯式地提高税率。”他表示。

曾康华最后提示,征收房产税是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政策规定,也涉及个人住房信息采集、房产评估和具体征收等环节。“大原则要中央顶层设计,具体开征一定要因地制宜”。“应该考虑中西部地区差异和收入差异,在征收对象和税率上不搞‘一刀切’”。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房产税房价涨幅炒房者房价上涨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