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不要违背客观规律 应以人为本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8-20 06:58 字号:T|T

中国的城建运动在各地正搞得如火如荼。究竟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和怎样建设城市,基本由地方当局主导和少数官员说了算,而且一届政府一个令,一届党委一面旗,各种雷人的城建口号不绝于耳。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只要主政一方,就豪情万丈,在自己的辖区内指点江山,信手描绘新的城市蓝图。只因某个县级城市处在地图的某个节点上,就要求当地政府把它在不长的时间里建成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只要有片临海的沼泽地,就要建成东方威尼斯;城市稍大一点,就宣称要建“国际大都市”。在这里,长官意志发挥到了极致,而客观规律却不见了踪影。

城市的建立和发展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建什么样的城市,不仅受制于地理、气候、生态、资源、人口分布等自然因素,还受制于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等社会因素。只有主观决策符合客观条件和规律的要求,这个城市的建立和发展才能长期持续并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否则,使用强权命令违背规律建起的城堡、城市、城市设施、城市局部区域,只能存在于一时,而不能存在于长久。回顾历史上众多城市的兴衰史,绝不单单是帝王将相或地方长官的个人意志使然,而是由众多客观因素发挥作用的结果。

意大利水城威尼斯,最初并不是由什么人刻意设计而建造起来的。当时海盗猖獗,官府派军追剿,迫于逃命和生存的需要,海盗及其家人连同他们所控制的势力,在一片随着潮汐涨落时而露出水面,时而又沉入水中的地方,夯打木桩,在上面建起了简易的栖身之所。久而久之,日积月累,经过不断的加固、改造、升级翻修、扩大规模,历经上百年的时间,才形成了水城的雏形。后又历尽沧桑,经过长期打造和流变,才有了今天著名的旅游胜地威尼斯。因此,它是特殊地理环境和特殊历史条件及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具有不可复制性。如果有什么人异想天开,非要在自己管辖的一片洼地上硬造出一个所谓“东方威尼斯”,注定要成为一出东施效颦、邯郸学步的闹剧。现在的某些造城运动,已经让人们吃到了苦头。一时心血来潮,大兴土木,用钢筋水泥和砖瓦石块在短时间内造出一片建筑,到了夜晚一片漆黑,无人居住,成为死城。这样的例子在全国已经为数不少,屡遭诟病。有些人造景观,一时也能吸引眼球,但很快就成为过眼云烟,风光不再。真可谓“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

有不少城市领导者,对建“大都市”情有独钟。岂不知大有大的难处。大型城市在获得集聚经济效益、规模经济效益和政治、文化发展上各种好处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由于“大”而引起的各种问题,即人们常说的“大城市病”。因此,构筑新的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不能只看到“大”的好处,而无视“大”的坏处。大、中、小城市均有自己的合理定位和优势,不能盲目推崇“大”和硬性追求“大”。

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按自然规律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按社会规律办事,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保障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推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和谐,应是各级政府及官员必须遵循的准则。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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